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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5月31日 星期三

捐款醜聞:長毛涉秘收黎智英捐款案 官裁法庭有權審理 __,長毛,捐款醜聞,黎智英,梁國雄,

梁國雄涉嫌接受黎智英25萬港元捐款後,未有向立法會申報。(資料圖片)社民連立法會議員「長毛」梁國雄涉嫌接受壹傳媒黎智英25萬港元捐款後,未有向立法會申 ...


梁國雄涉嫌接受黎智英25萬港元捐款後,未有向立法會申報。(資料圖片)

社民連立法會議員「長毛」梁國雄涉嫌接受壹傳媒黎智英25萬港元捐款後,未有向立法會申報,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,梁國雄早前否認控罪,案件將於6月5日正式開審。該案早前先處理法律爭拗,辯方指本案所涉指控屬立法會內部事務,法庭根本無權干預;控方則反駁本案主要指控梁無申報收受黎智英捐款,不屬立會內部事務,不受特權法保護。法官今日就法律爭拗裁決,裁定法庭有權審理案件。

法官亦裁定,控方可將相關的立法會會議紀錄呈堂及傳召相關證人。法官裁決時表示,他裁定法庭有司法管轄權處理此宗訴訟,亦裁定相關的申報表格、立法會會議紀錄及包括5名立法會職員在內的證人供詞均可呈堂,並無違反《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》。

不過,法官表示該些會議紀錄只是有限度地呈堂,因為只可用作證明案件背景資料使用,控方不可就會議內的言論作檢控基礎,如在案件開審中途就相關資料有爭議,可再交法官裁決。

辯方指由於現時相關會議紀錄是作有限度呈堂,故邀請控方考慮是否有證據繼續檢控。控方則指可能部分證人會只讀出書面證供,毋須傳召出庭。控方亦表示可如常於6月5日開審。法官最終將案件押後至6月5日開審,並會於案件結案後頒下判詞,解釋今日裁決的具體理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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